乌兹别克斯坦对外国投资者生产或自用商品是否征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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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兹别克斯坦对外国投资者生产或自用商品是否征收关税?

    乌兹别克斯坦对外国投资者生产或自用的商品是否征收关税,取决于两项因素,一是由投资者在乌国项目中的股份投入比例必须超过33%;二是由投资者在乌国投资注册时间在2年以内,以下除了介绍题目关于投资者自用或生产用商品的关税减免问题外,还对在乌投资的股权规定、出资方式以及投资形式进行简单分析,提示各外国投资者在乌投资所要注意的细节。

    首先说股权规定,需要再重复一次乌兹别克斯坦《海关法》对外国投资者生产或自用商品之规定“注册资金占股不少于33%的外国投资者运入乌兹别克斯坦生产、自用所需财产,期限自国家注册之日起不超2年”均可享受海关免税政策。除铁路、航空产业被乌国有垄断外,部分垄断行业限制股权占比不得超过50%,比如银行、通讯以及重要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对其它行业则完全开放,可以注册外商独资企业、合资企业或者全权收购当地私营企业股权,对注册资金要求不得少于15万美元或等价物,外资股份占比不少于30%。这里的“等价物”就可以视为外国投资者生产或自用类商品,进入乌国海关监管区域时可享受减免税政策。

    其次,关于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的出资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种为实物出资,另一种为非实物出资。相信不用过多介绍,各位就能理解,实物出资包括资金、设备或者商品(原材料、半成品或产成品),均享受乌兹别克斯坦海关的免税政策;而非实物出资多指一些品牌授权或者知识技术产权,前提是该品牌或知识产权在合理估值范围之内,这就需要双方协商或者在专业评估公司审定后列入投资。

    最后说说投资形式,对于国内投资在形式上种类较多,比如金融、股权或者实物等,如果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形式则包括了设立公司,并持有该公司股份,公司类型除国家垄断行业外,其它均可;参与乌国金融类的二级市场投资,获得企业业绩红利,比如股票、债券或者信托等;非实物投资形式包含了专利、著作权、商标、工业设计、软件设计、新技术等;实物类投资形式包括了房产、土地、设备或者产品,以获得这些资源的使用权或者支配权为目的,并从中获利。

    以上在乌兹别克斯坦的实物类投资形式,都可计入生产或自用类商品,均享受乌海关的减免税政策,但要注意投资比例和投资注册的时效问题,如未达到标准则不能享受,因此,需要提高在乌投资的股份占比,同时满足2年之内注册时效,反之,带来的风险是投资额度升高,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就需要做好项目前期的市场调研,以降低带来的风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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