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税法对非居民收入如何认定与征税?(上)

  • 乌兹别克斯坦税法对非居民收入如何认定与征税?(上)

    乌兹别克斯坦税法对非居民收入如何认定与征税?(上)

    先解释一下题目中“非居民”的概念,各国对“非居民”的概念有所差别,但大多解释为“未取得本国合法身份的境外自然人”,此概念用到乌兹别克斯坦的非居民身上也该如此,即便您在乌国注册过公司或者被认定为其它常设机构法人,在未取得乌国合法身份的前提下,您依然属于该国的“非居民”范畴,仍然需要遵守乌兹别克斯坦税法对非居民收入的认定、征缴规定。

    接着在说乌兹别克斯坦非居民产生收入的两种情况,一种是乌国非居民通过注册常设机构成为法人后所取得的收入;另外一种则是指非居民未通过常设机构,以个人名义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利润。两种收入的税收征缴渠道完全不同,以下我们将用两篇文章针对未通过常设机构的非居民的哪些收入被认定为需要征税,以便于在乌兹别克斯坦开展业务的境外自然人了解哪些收入需要向乌国税务部门缴税,或许说的比较复杂,可能需要您多读几遍理解,以下内容也均来自于乌国税法对非居民收入源泉应税范围的解释,未完全按该国税法进行介绍,只用通俗的语言写明乌兹别克斯坦非居民的哪些收入是需要缴税的。

    红利和利息。如果您是乌兹别克斯坦非居民,在乌国境内通过银行、证券或金融市场投资或者储蓄所产生的收入,需要按一定税率向乌兹别克斯坦税务部门进行申报并缴税。

    与普通合伙合同参与共同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如果乌国的非居民与当地居民或企业合作参与商业活动所获得的收入,是被认定为乌兹别克斯坦非居民的收入源泉应税收入,因此,需要向税务部分进行申报并缴税。

    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的非居民进行股权、股份转让;销售不动产;销售产品所产生的利润部分需要缴纳利润税。

    许可证使用费。关于此项非居民收入乌国税法未有详细说明,对于非居民的个人许可证种类较多,比如我们知道的商标,专利以及其它个人技术类许可证则更多,如果您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将这些许可证进行借用或租赁,所产生的收入需要缴税,此点属于小编的个人理解,如有专业人士了解可私信指点一二,小编必定有偿感谢。

    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租赁或转租财产的收入需要缴税,如租赁房产、设备、车辆等财产时所获得的收入,另外,除固定资产外,还包括了租赁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收入,均计入乌国非居民的收入源泉进行应税。(非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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