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方在乌兹别克斯坦如何利用产品分成协议(产量分成合同)获得免税?

  • 投资方在乌兹别克斯坦如何利用产品分成协议(产量分成合同)获得免税?

    投资方在乌兹别克斯坦如何利用产品分成协议(产量分成合同)获得免税?

    中亚油气矿产资源丰富,能参与到这个区域油气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都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与背景,对于中小投资方来说或许可以在局部矿产项目中发挥作用,对于这部分企业,必需要掌握和了解“产品分成协议”方面的知识,除了起到风险控制的作用外,还可以利用其中诸多利好政策,比如在乌兹别克斯坦《海关关税法》中列名“用于按照产品分成协议进行作业并根据外国投资者或其他按照产品分成协议运入乌兹别克斯坦的商品、工程及服务,及按照产品分成协议运出属于投资者的产品”均可享受该国关税的减免政策。

    关于“产品分成协议”或者叫“产量分成合同”对于普通投资方来说会非常陌生,所谓“产品分成协议”常用于投资海外油气矿产类项目,用来界定投资方与资源国之间利益权属关系的合同,该协议也是整体项目合同或者叫赋权文件中的一种合同,具体规定了矿产资源的开发、产品与利润等分配原则。

    因“产品分成协议”涵盖的专业内容较多,这里只能用简短的文字为大家介绍,如对此想了解更多的朋友可以自行在网络上查找学习,另外,如有在乌兹别克斯坦进行油气或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的中国企业,在遇到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涉及勘探开发矿产的产品、设备进出乌兹别克斯坦时,可与新疆众联华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塔什干分公司联络,我们将提供一站式法律支持与中乌国际物流服务。

    根据百度提供的解释“产品分成协议”或者叫“产量分成合同”是外国企业向资源国投资油气开发时国际通行的合同形式。比如投资方到乌兹别克斯坦投资油气或其它矿产时,需先签订合同,合同中会列明由外国投资方进行勘探开发,并承担勘探过程中的风险,当发现油气等矿产资源后,合同会列明赋于勘探方“矿权”或者“产量分成”,前者资源国不参与矿产资源的生产、运输与销售,开采方只需向资源国缴纳必要的税费;而后者需要与资源国共同对矿产资源进行开采、生产与销售,或者资源国只开放其中的一个产业环节,而投资方根据产量按比例提取利润,目前,乌兹别克斯坦采用此方法对油气资源开发,并进行国家统一计划性销售与管理,而参与方在开发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商品、工程设备及服务,均享受乌兹别克斯坦关税减免。

    关于海外油气等矿产资源开发合同属专业法律范畴,而产品分成协议是投资方与资源国之间必须签订的合同,企业需谨慎对待,它将承担着勘探、开发、生产、销售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反之,也规定了投资方应得的利润。作为中乌国际物流服务企业,我们会在乌兹别克斯坦法律法规的监管范围下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利用政策优势合理规避不必要的税费风险,降低成本,保证投资方的产品、设备与服务安全进出乌兹别克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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