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际陆上运输货物保险在乌兹别克斯坦汽运专线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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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国际陆上运输货物保险在乌兹别克斯坦汽运专线中的应用

    无论哪种运输方式,在跨境运输过程中都会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比如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意外等,可能会对一些货物造成损坏,为规避此类风险,利用保险工具可以实现用较少的资金杠杆预防较大的意外损失,因此,在国际海运、空运、铁路和公路运输中均有相关运输保险产品为收发货方提供服务,其中,各种运输方式所对应的险种也略有差别,比如与国际海运险不同的是,铁路与公路都在陆地运输,就可归为一类,称为国际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是为火车和汽车等陆上运输工具所设立的险种,在国际内陆运输中被普遍使用。

    首先,我们摘录一部分国际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责任范围,也就是保险人对哪些情况承担被保险人损失的条件,此险种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两种。当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陆运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洪水、地震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覆、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陆运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陆运险的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摘录完毕)

    新疆众联华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长年经营中国至乌兹别克斯坦汽运专线服务,对被委托货物中有保险需求的客户全部提供陆运一切险服务,因此,包括了运输途中以上列明的所有风险点,但仍需要注意两点,这也是以上保险责任中未被列明的内容,一是在保险金额以内进行赔付;二是货物遇险后的损失判定,前者比较好理解,可以解释为按照货值加10%的加成率计算货物的保险金额,包括了货物的实际价值和其它杂费等,如果乘以保险费率则是应该支付给保险人的保险费,遇险赔付时也应在此范围内进行支付;而后者的损失程度,则要根据海运遇险后的常规做法执行,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简单的说实际全损就是货物遇险后基本无维修和保存价值,完全丧失商业价值,就可以认定为实际全损,即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而推定全损是货物即使有部分完整,通过维修、运输后的价值超出了原价值,即被保险人认定为推定全损,保险人就要给予被保险人全部货值赔偿的权利,反之,也是在保护保险人的利益损失不被放大的可能性。

    以上均为简单表述国际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险种和注意事项,其它细节内容较为复杂,我们可以在后面的文章中为大家介绍,以便增加中乌国际贸易从业者在操作过程中的风控工具,有效规避风险,如果有实际保险需求也可以咨询新疆众联华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客服,我们也将继续保障客户的货物在中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与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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