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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6月
货物在乌兹别克斯坦清关时你不知道的重要细节
对于很多与中乌两国有进出口贸易的从业者来说,货物在乌兹别克斯坦清关都不是一件轻松、容易的事情,在操作时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客户自行清关;另一种是委托代理清关,前者在中乌贸易中占比较大,后者会因收货人、品名以及其它敏感因素使用代理清关,此外,还存在一种包税清关的说法,也就是所谓的双清,由运输方全权提供报关、清关、缴税、提货服务,省去了收发货方的麻烦与风险,但问题在于该方式需要通过当地贸易代理公司操作,在税费支付时要比正常清关高出10%-15%的成本,这里不建议使用,此外,一般货物在乌国清关时我们还须注意以下三点重要细节。
清关单证。之前有为大家详细介绍过,在中乌汽运中,对单证有两类要求,一类是报关单证,二类是随车同行的清关单证,前者的数据与后者会有较大差异,两类单证使用的环节也不同,清关单证不但要在货物到达乌兹别克斯坦清关时使用,还要在经过吉尔吉斯斯坦海关过境时使用,过程中要求在清关单证上盖章才生效,比如新疆众联华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中乌汽运专线车辆从中国新疆口岸出境之后,中途会经过三个重要的海关节点,分别是出境后在吉国的第一个境外海关,第二个奥什转关节点,以及第三个最终目的地的塔什干海关;其次,清关单证包括了装箱单、发票以及合同,英语、俄语或者英俄对照均可,最后还要注意相关单证上的信息必须提供完整,要有收货方公司信息、电话、联系人和发货方盖章等,缺一不可,如有问题则会直接影响过境转关与目的地清关。
HS。这里重点介绍一下货物在乌国清关时的海关编码,我们知道不同货物、不同品名的HS在出口国与进口国之间会存在较大差异,这在乌兹别克斯坦也同样如此,清关过程中必须提供乌国海关认可的HS,并要求在清关单证中注明,有客户会使用国内出口报关时的HS用来在清关,结果却在乌国的海关系统中查询不到,影响清关单证的提供,因此,发货方必须提前与收货方沟通好清关用HS,而且还必须由收货方确认并提供,否则在清关时会根据HS缴纳税费,较低的HS税费标准不会出现问题,如遇到较高税费标准的HS,则发生贸易纠纷,影响双方合作。
收货方到达现场。在中乌汽运拼车业务中,集装箱内一般会集拼多家客户的货物,少则三四家,多则达到十几家,而在乌兹别克斯坦清关提货环节,当地海关要求收货方必须到达现场才能统一拍照开箱,否则不予受理,因此,我们也会在货物到达后将开箱信息统一回复给收发货方,邀请客户到达现场,如收货方不便我们会通过委托授权的方式解决,另外,提示发货方货物已安全到达目的地,清关与提货正常,以上三点相信大多数从业者不太熟悉,相对比较重要,如有客户遇到以上问题我们会提供相关解释与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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