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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为何乌兹别克斯坦进一步降低非本国居民房地产购置条件?
为鼓励外资进入乌兹别克斯坦投资,该国持续对非本国居民降低房地产购置标准,自2019年以来,乌兹别克斯坦已对全球109个国家的公民开放了房地产市场,以吸引更多外国投资者前来投资与生活,并为达到购买标准的非本国居民给予长期居留权,无论是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居住,还是单纯的房产投资,乌兹别克斯坦已精准的发现房地产对于国外投资者的锚定作用,利用房地产的特殊性拉动本国经济快速发展,现已成为乌兹别克斯坦加快经济发展的主要工具之一,而其它工具还包括了土地、外汇、税收等政策。
首先,乌兹别克斯坦为非本国居民投资房地产提供了法律基础,专门制定了投资保护类法律,保障外国投资者在乌兹别克斯坦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此外,2016年首都塔什干新城计划开始实施,到目前为止,大量商住房地产项目已陆续达到交付周期,必须通过政策工具刚性去库存,而吸引境内外投资方购买是渠道之一,否则大量前期的资本投入将面临风险,为此乌兹别克斯坦专门开通了多条房地产销售渠道,包括线下销售与线上网站展示等,以快速出清,将资本回流到新房地产周期中去。
对于非本国居民来说,在乌投资房地产的风险大致有三方面,一是经济风险;二是汇率风险;三是交易风险;前者的经济风险应该很好理解,随着乌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加之土地成本的升高,房地产类的固定资产投资必定获得稳定的收益,其抗通胀的能力也要强于其它资产,除非遇不可抗力发生,而随着大量避险资金暂时溢出到乌国房地产,短时间内容易出房产泡沫,而当泡沫消失后便容易发生房地产价格的变动。
在看汇率风险,接着说避险资本外溢到乌兹别克斯坦,加之全球资源国普遍受益,容易造成汇率变动,如果在乌房地产投资时机恰当,将快速实现由汇率差带来的资本收益,反之,也会因后期汇率浮动产生损失,如不将汇率因素考虑在内,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房地产项目的风险必然升高。
最后,投资者还要考虑交易风险,房地产属于交易周期、交易渠道和交易方式较复杂的大宗商品,先天属性决定了它的流动性差,交易流程受国家监管的问题,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包括交易制度、交易税费以及房地产市场供需变化的影响下,都将体现在房地产价格的浮动上,因此,在购买之前要有一个较长、且理性的决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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