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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5月
外国企业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文化产业的机会在哪里?
从广义上说“文化产业”基本都是与人的精神层面有关的商业活动,比如书籍、音乐、舞蹈、体育、教育、旅游、图画创作、设计以及当下传播最快的所有网络形式(网站),都可以被叫做文化产业,在其它国家,文化产业可能会被不同概念所替代,比如美国的文化产业一般会被称为版权产业,在日本被称作内容产业,尽管叫法不同,但文化产品的精神性、娱乐性特征不会改变,在乌兹别克斯坦大家最为熟知的文化产业就是旅游业,新总统米尔济约耶夫也将旅游业定为未来乌国最重要的经济支柱产业,并大力发展,除此之外该国还有很多具备投资价值的文化产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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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5月
外国企业承包乌兹别克斯坦哪些工程项目需要办理许可?
在乌兹别克斯坦从事过工程项目建设的企业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参与该国工程项目的过程基本分为两类,一类是完全开放式的招投标,另一类则是完全封闭式的由乌兹别克斯坦内阁来指定项目承包商,无论公开招投标,还是内阁指定,都需要符合该国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资质和许可,乌兹别克斯坦的《关于批准建筑领域许可证条例的决议》中就严格规定了工程项目类承包商所需条件、资质、施工行为及许可制度。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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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5月
乌兹别克斯坦如何治理反腐败与商业贿赂?
相信很多人会把“腐败”与“商业贿赂”归结为一种违法行为,实际上在我国的法律体系里从未将“腐败”定义为罪名,“腐败”也不是法律名词,而是一种利用侵害国家或他人利益满足私欲的行为,比如挪用公款,侵吐国有财产等;而贿赂则是一种法律严格界定的罪名,比如贿赂型职业犯罪中的行贿罪和受贿罪,乌兹别克斯坦对于这两方面违法行为的治理主要由四个国家机构负责,分别是总检察院、国家安全总局、内务部与司法部。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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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5月
乌兹别克斯坦对环境污染监管到什么程度?
社会群体对环境污染的普遍认知基本在三方面:空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地污染,实际上还有很多污染是我们每天都会接触到的,比如光污染、噪声污染,甚至一些看不见、摸不着的电磁波污染,有些可以量化,容易监管,有些则无法管控,对环境和人体会造成持续性的影响和破坏。当下的乌兹别克斯坦将一些可量化污染物归为三类, 2006年通过了《关于完善特殊自然资源利用支付体系的决议》,并详细规定了三类污染物的排放赔偿标准,分别是工业废料赔偿标准、燃烧排放污染标准和向水体及山地排放污染赔偿标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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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4月
乌兹别克斯坦土地法在农业、林业领域的投资开放政策有哪些?
对于在乌兹别克斯坦的外国投资者,除了工业项目投资需要大量用地之外,其次就是农业与林业领域方面的投资用地,并且比工业用地使用面积更多更广,乌兹别克斯坦近几年来一直鼓励外资在农业与林业种植领域投资,目的是为提高农业产品的经济附加值,以及改善家具制造产业中的原材料进口,同时,发展生态环境旅游与狩猎旅游产业。关于乌国土地法中工业用地、农业用地与林业种植用地三方面有哪些开放政策,以下简单介绍如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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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4月
中资企业要注意乌兹别克斯坦劳动法中哪些内容、规定和风险?(下)
接着写关于乌兹别克斯坦劳动法中中资企业所要注意的问题,上篇主要介绍雇用乌兹别克斯坦当地员工的相关内容、规定及风险,本篇继续介绍外国员工在乌兹别克斯坦工作的相关细节,部分内容与早前文章有重复,但为了能更完整的介绍乌国劳动法,我们还是需要为各位再讲一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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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4月
中资企业要注意乌兹别克斯坦劳动法中哪些内容、规定和风险?(上)
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设厂开公司,除了雇用中国员工外,还要按照乌兹别克斯坦各州地区的用工规定雇用一定比例的当地员工,虽然此项规定因各地法规的监管略有不同,也未进行强制实施,但作为外资企业必须要了解乌兹别克斯坦劳动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和风险,以避免发生对当地法律不熟悉而陷入麻烦。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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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4月
细说乌兹别克斯坦最具特色的旅游、渔业、制药和体育自由经济区
之前已为大家介绍过在乌兹别克斯坦最适合中国企业投资的三大工业经济区,如纳沃伊、安集延、吉扎克等,但这些经济区偏重于工业制造领域,周边配套设施完全是为工业类大型投资项目设置,新总统米尔济约耶夫上任以来把之前设立的经济特区与新自由经济区统一更名为自由经济区,以统一优惠政策,同时方便监管归属。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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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4月
新老两任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哪位发布的经济优惠政策多?
毫无疑问,乌兹别克斯坦现任总统米尔济约耶夫自2016年上任来,出台了多份关于经济政策方面的总统令,进一步完善、促进、吸引外资政策,包括《关于进一步完善化工公司进出口业务的总统令》、《关于进一步实施外贸自由化和支持企业主体的总统令》、《关于外汇政策自由化优先措施的总统令》等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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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4月
到乌兹别克斯坦投资为何要关注税制变化?
关于乌兹别克斯坦的税制变化,可以从2008年1月1日起生效的《税法》说起,到2020年止,已经历过两次重大修改,分别是2015年对税法的修定,2018年新总统米尔济约耶夫上任后签署总统令对税制再次进行改革,用以匹配乌兹别克斯坦经济的高速发展,主要修改措施有:取消包括法人利润税在内的一系列税费和强制缴费科目;采取措施完善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体系;简化征税程序,方便自然人和法人纳税;对部分从事农产品生产、交易和食品加工等企业,能起到抑制价格上涨作用的主体减免增值税;分阶段降低法人财产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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