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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5月
乌兹别克斯坦对环境污染监管到什么程度?
社会群体对环境污染的普遍认知基本在三方面:空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地污染,实际上还有很多污染是我们每天都会接触到的,比如光污染、噪声污染,甚至一些看不见、摸不着的电磁波污染,有些可以量化,容易监管,有些则无法管控,对环境和人体会造成持续性的影响和破坏。当下的乌兹别克斯坦将一些可量化污染物归为三类, 2006年通过了《关于完善特殊自然资源利用支付体系的决议》,并详细规定了三类污染物的排放赔偿标准,分别是工业废料赔偿标准、燃烧排放污染标准和向水体及山地排放污染赔偿标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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